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六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8-29 09:30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在不断满足与改善居民住房需求,拉动内需和带动相关行业发展,以及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福建房地产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借助区位优势、加快先行先试,认真贯彻实施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不断增加,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实力有所增强,销售市场平稳发展,有效提高民众居住条件。同时,房地产业在适应经济发展、加快“去库存”供给侧改革等方面也取得较大成效,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重要支撑。

一、房地产开发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一)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成果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呈现不断扩大的态势,从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投资增速保持在二位数,2015年,实施宏观信贷调控,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进度放缓,当年投资量略有减少;2016年,随着市场的好转,投资规模有所扩大,各类商品房屋投资均有明显增长。从阶段看,2013-2016年,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7328.81亿元,是2009-2012年累计投资的2.1倍。从年度看,201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为4588.83亿元,是2012年的1.6倍多,2013-2016年均增长12.9%。其中,住宅开发投资2999.29亿元,是2012年的1.7倍,年均增长14.4%;办公楼开发投资339.01亿元,是2012年的1.8倍,年均增长15.7%;商业营业用房开发投资590.95亿元,是2012年的1.6倍,年均增长12.4%;其他房屋开发投资659.58亿元,是2012年的1.3倍,年均增长6.5%。

随着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房地产施工建设加快,2012年全省商品房屋施工面积超过2亿平方米,2014年则增加到3亿多平方米,保持在一个较为旺盛的建设周期内,同时,房屋供应比较充裕,竣工面积也呈现较快增长。从阶段看,2013-2016年,全省房屋累计施工面积118294.33万平方米,是2009-2012年的1.8倍,其中,房屋累计新开工面积24066.98万平方米,是2009-2012年的1.2倍;全省房屋累计竣工面积14055.15万平方米,是2007-2011年的1.5倍。从年度看,2016年,全省房屋施工面积31064.14万平方米,是2012年的1.5倍,年均增长10.1%;全省房屋竣工面积3665.25万平方米,是2012年的1.6倍,年均增长13.2%。

(二)行业集中度提高,企业实力明显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房地产行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工作部署,随着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支持力度的提升,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房地产市场迎来众多企业参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国内的一线品牌房企如万科、恒大、碧桂园、保利、华润、中海、首开等相继落户福建,除了通过招拍挂参与竞标土地外,还与本土实力房企如世贸、泰禾、融信、三盛、世欧等企业联合,打破地区、所有制的界限,综合运用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通过共同参与项目建设、股权并购等方式开展合作,一些企业延伸了产业链、提升了企业综合竞争力,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不仅加强了应对行业周期变动带来的风险的能力,也推动了房地产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2016年底,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企业[1]3177家,比2012年底增加37家,也比2007-2011年均增加量221家少184家。

全省房地产企业在提高集中度的同时,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6年,全省房地产企业拥有资产达26120.24亿元,是2012年的2.1倍,年均增长20.1%;实收资本3274.74亿元,是2012年的1.6倍,年均增长12.3%;主营业务收入3254.64亿元,是2012年的1.8倍,年均增长16.4%;利润总额537.67亿元,是2012年的1.8倍,年均增长16.1%;职工薪酬88.03亿元,是2012年的1.8倍,年均增长15.1%。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2016年底,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345家,占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10.9%,比2012年底提高0.9个百分点;外商控股和港澳台控股企业363家,占11.4%,比2012年底下降4.7个百分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其他所有制企业2469家,占77.7%,比2012年底提高3.8个百分点。从资质等级看,一方面企业资质整体有所提升,2016年底全省一级资质企业33家,与2012年底持平;二级资质企业161家,比2012年底增加24家;三级资质企业763家,比2012年底减少7家。另一方面,企业发展潜力较大,2016年底全省暂定资质企业1375家,比2012年底增加87家,年均增长1.6%,表明即便在竞争压力增大、集中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新兴房地产企业的成长潜力有较大的可挖掘空间,房地产市场的增长前景依旧明朗。

(三)增长贡献突出,充分发挥支柱产业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房地产业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中较好发挥了支撑作用,尤其在吸纳劳动力、稳定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成效更加显著。

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来看,房地产业乘数效应惠及上下游诸多产业和相关行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从现价总量看,2016年,房地产业增加值达1269.67亿元,比2012年增加229.96亿元,是2012年的1.2倍;从占GDP的比重看,2013-2016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当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均保持在4.5%左右。房地产业以健康平稳的发展,以及对大量关联产业的有效带动,有力地支撑了全省经济中高速增长,2016年,作为与房地产开发紧密相关的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421.34亿元,二者增加值合计占到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2.9%,充分显示了房地产业仍是推动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从吸纳劳动力就业贡献看,房地产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可以直接或间接带动建筑、建材生产产业,以及装饰、装修、家电等相关服务业行业的就业,为社会创造大批就业机会。2013-2016年,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年末从业人数逐年增长,2016年末达到67502人,比2012年末增加11462人,年均增加2866人。在近年来经济下行、全社会就业压力较大的大背景下,通过吸纳富余劳动力,缓解全社会就业压力的效果明显,稳就业的作用更加突出。

从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看,房地产业缴纳税金总额大幅增长,有力促进财政增收。2016年,房地产业企业缴纳主营业务税金总额达327.98亿元,是2012年的1.8倍,年均增速达15.5%,比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速快4.9百分点;房地产业企业上缴税金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12.4%,比2012年上升2.0个百分点,成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中稳定而重要的增长点。

(四)有效改善居住条件,保障安居工程顺利推进

2010年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把住房发展作为推进全省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在加强房地产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大力开展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积极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提高了整体居住质量。2016年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2.7平方米,比2012年增加4.5平方米,年均增长2.8%。

住房保障政策不断完善,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加快配租配售步伐的通知》《关于推进住房保障方式转变和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了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为主要内容的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基本建立了住房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规划计划制度、推进机制、目标责任管理体制、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准入退出、分配和后期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2012年以来,全省保障性住房[2]建设全面展开,每年均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已连续5年超额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3-2016年,全省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0.9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新开工6.9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0.77万套;限价商品住房新开工3.15万套;新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36.1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34.66万户、林区0.48万户、垦区0.91万户。四年累计完成投资1807亿元,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2%,高于全国20%的既定目标。

二、房地产行业及市场呈现新特点

(一)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投资增长速度转向中高速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房地产开发投资进入平稳增长周期。从投资增长的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行业在近些年来已经开始出现波动调整,2011年达到32.1%,2012年回落至17.4%,2013年回升至31.1%,之后逐年回落,2014年增长23.3%,2015年则下降2.7%,2016年虽有所回升,但增速仅为2.7%,处于较低增长水平。总体来看,2013-201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速为12.9%,比2009-2012年间的年均增速回落了12.7个百分点,体现了新常态下的中高速增长态势周期。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核心任务,去库存持续推进

2015年以来,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任务,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住房保障方式转变和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等一些政策措施。通过抓政策落实,督促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应去库存措施;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有效释放新市民购房需求;打通库存转换通道,大力推进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落实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开发产品结构。

2013-2016年,全省累计商品房销售面积17748.15万平方米,是2009-2011年的1.5倍,年均增长10.8%。2016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4915.35万平方米,比销售旺盛的2013年增加239.19万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877.59万平方米,增长21.7%,当年销售量创历史新高。

截至2016年末,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2058.50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2.4%,比2015年末大幅回落了50.8个百分点,增幅创2007年以来的新低。其中,住宅待售面积854.43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146.88万平方米,下降14.7%。

(三)在供给量逐步充裕的前提下,住房消费需求旺盛

随着房地产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商品房屋市场供给量逐渐充裕,房地产市场呈现住房消费旺盛的局面,一些开发企业主动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居民消费升级的新需求。主要有:一是住宅市场稳居主体2013-2016年,全省累计完成住宅投资11183.49亿元,占全部房地产开发累计投资的64.5%;累计住宅销售面积14731.71万平方米,占全部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的83.0%。二是刚性消费需求持续增加。2013-2016年,全省90平方米以下住宅投资年均增长25.9%,分别高于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住宅年均增速13.9个和19.9个百分点,特别是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对多套住房的市场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2016年全省90平方米以下住宅投资增长8.8%、新开工面积增长14.1%、销售面积增长52.0%,均高于其他户型。三是多元化开发模式成为新的增长点。随着居民收入的稳步提升,对房屋质量、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的需求在逐步提升,形成住房消费的多元化需求,城市综合体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青年公寓等各类开发模式有效满足了住房市场上的不同人群的需求,成为支撑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经济增速换挡、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领域呈现诸多积极变化,取得了巨大成就,进一步提升了全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展望未来,全省房地产市场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房地产业一定能够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继续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平稳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新福建,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实实在在的努力。

注:

[1]指纳入联网直报系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包括非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文中所涉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属此类。

[2]保障性住房相关数据来源于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撰稿:范李功

核稿:黄文忠

会审:杨洪春

审阅:林文芳

签发:林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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