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解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为我省制定科技政策和工业科技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福建省统计制度,是福建省统计局对各设区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制度为年度报表。数据来源的基本方法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全数调查。
本制度由福建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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