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第一时间获取所需信息,请申请人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先于本网站检索所需信息,检索不到的,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请根据申请内容直接向相关部门提交,能够准确、高效地获得所需信息。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3.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提供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当含有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能够明确特定信息,与其他信息进行区分的特征描述,以便行政机关能及时、准确地做出答复。
4.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邮寄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线提交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将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申请人类型 | |||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法人/组织名称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姓名 | *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传真号码 | ||
*上传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
选择图片
*(只允许上传png和jpg格式的照片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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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传真号码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申请人类型 | |||
*申请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法人/组织名称 | |||
*联系人姓名 | |||
*法人代表 | |||
机构代码 | |||
传真号码 | |||
*上传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
选择图片
*(只允许上传png和jpg格式的照片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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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信息名称、文号 | |
*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
*信息载体格式 | |
备注 | |
*验证码 |
|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之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