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局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电子版在“福建省统计局”网站(http://tjj.fujian.gov.cn)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96号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350003),电话:0591-8801934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福建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重大政策解读质量的三条措施》《2020年国家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统计特点,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展示统计信息和数据成果,为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一)加强领导,推动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上台阶
一是保障有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部门宣传和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队伍建设、制度制定和落实、工作开展等方面高度关注,亲自协调在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多部门协同问题,排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意识问题,积极安排工作中需要的建设资金,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领导保障。
二是提高能力。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版《条例》和省政府发布的有关通知精神,学习我局印发修订的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提高了制度执行力和履职行动力。
三是拓展渠道。一方面做好传统公开平台建设,如网站宣传栏目、公开专栏改造,更好地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同时通过发行渠道公开发行统计数据产品。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新媒体辐射广,阅读容易的特点,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和为公众服务。统计新媒体平台在加强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加强统计网络舆情监测,着力提升统计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统计宣传舆论保障,新媒体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立足统计,有序发布和解读统计数据
一是数据发布有序。建立了统计数据发布制度,每年1月份制定《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发布数据,一般月后17日、季后20日发布福建省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及时编印《福建统计摘要》《福建统计月报》《福建统计分析报告》等统计资料。2020年2月27日发布了《2019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8月公开发行《福建统计年鉴》,全年通过统计数据汇聚共享对接平台向福建省政务汇聚平台累计汇聚福建省统计年鉴信息表和福建省统计进度数据表共4745张表。多种统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的统计数据需求。
二是及时回应公众诉求。积极服务和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及时办理省统计局网站公众留言418件、申请信息公开件13件、“12345”投诉件31件,做到了应答尽答、及时应答。
三是及时解读统计数据和舆情回应。建立数据发布解读机制,做到发布即解读,在月、季、年度数据发布的同时主动开展解读,全方位反映经济运行态势,在解读方式上进行改进,由过去单调的文字说明转变为文字、表格和动漫图等多形式展示,使统计数据解读更加活泼有效。一年来,选取了贴近社会,贴近民众的话题,通过10期在线访谈、12期在线调查、4期在线意见建议征集与广大民众进行互动交流,达到了释疑解惑、普及宣传和沟通理解的效果。
(三)突出重点,广泛发布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信息
一是发挥网络优势,做到线上有声。第一,在我局网站设“七人普工作”专栏,专栏发布的信息包括了普查宣传、省办动态、各地动态、工作简报、经验交流、事迹报道等内容,使之成为福建人口普查宣传的窗口和阵地。同时依托 “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积极向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和地方媒体等主流媒体发布信息,宣传报导福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第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展示七人普宣传产品。积极与福建日报、福建广播影视集团、人民网福建频道、新华网福建频道、中国网海峡频道、字节跳动等媒体合作,推出一系列《福建省七人普应知应会系列图解》《走进千万家 普查惠大家》人口普查宣传片、《我在这里长大》七人普推广曲、《自主登记新潮流 人人都是普查员》手绘动漫视频、《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网络知识竞赛》、普查标准时点倒计时广告、七人普抖音开屏广告等、高速公路广告牌、《福建人口普查进行时》系列短视频宣传产品,多篇宣传视频被国务院人普办采用,在中央和全省主流媒体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广泛传播。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系列宣传产品累计阅读量超过4000万人次。
二是利用传统媒体特点,做到线下有影。自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以来,中国信息报、福建日报、福建卫视新闻、福建综合新闻、海博TV等省内主流媒体报纸、电视均宣传我省七人普工作开展情况。10月份以来省级和各市、县(区)主要电视频道黄金时段以及地铁传媒、公交视讯、公交电子显示屏、主流媒体网络、微信平台播放播放人口普查宣传片、宣传曲。
(四)依法依规,持续发布统计各类政务信息
一是公开发布财政资金信息。发布“2019年度福建省统计局部门决算”“2020年度福建省统计局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19年)”。
二是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了福建省统计局所有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
三是公开重要人事任免和统计职称考评方面信息。公开我局领导分工调整、机关及事业单位处级干部任免信息。公开2020年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安排,考评有关事项的要求和通知,考评结果的公示等信息。
四是公开完整的统计专业各项统计方法制度。发布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信息,包括审批资料、按季度发布的审批公告和审批后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发布了统计系统各专业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五)强力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添新兵
2020年,我局强力打造“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使其成为我局信息发布和宣传的强大的生力军。全年共发布信息276篇,关注人数6840人,阅读量近90万人次,点击“在看”超万人次。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11月份排名榜显示,“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在全国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排名第4位,在省级统计调查系统中排名第2位,第三季度福建省政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名进入省直机关前10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42000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工作中,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还有待提高,对《条例》学习掌握有待提高。2021年,我局将组织对《条例》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能力素质,结合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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