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205-2500-2009-00037
  • 备注/文号:闽统办[2009]40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6-22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归侨侨眷及港澳台外籍人口试点调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09-06-22 16:50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国家统计局决定20096月在我省的泉州市鲤城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归侨、侨眷及港澳台、外籍人口试点调查。为协助国家完成好此项试点工作,现将试点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统计局副局长兼总统计师张福坤担任,泉州市统计局局长辜景峰、鲤城区副区长苏子卿任副组长,省统计局人口统计处处长黄一民、泉州市统计局纪检组组长曾伟平、鲤城区统计局局长洪奕蓉、鲤城区公安局局长邱军炼、鲤城区民政局局长陈少雄、鲤城区侨办主任胡雪慧、鲤城区人口计生局局长杨亚义、鲤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主任何家兴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调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洪奕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基层调查员的选调培训工作,选择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担任调查员。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宣传这次试点调查的意义和要求,在试点地区做到家喻户晓,为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总结。这次试点调查,主要是探索归侨、侨眷及港澳台、外籍人口在人口普查中的登记方式,检验调查表指标设置的可行性。在试点过程中,参加试点调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试点日志,将试点工作进展的情况、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逐一记录下来。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所在市、区要对试点的全过程进行全面总结。

 

附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归侨、侨眷及港澳台、外籍人口试点调查方案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归侨、侨眷

及港澳台、外籍人口试点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检验归侨、侨眷及港澳台、外籍人口在人口普查中的登记方式,调查表指标设置的可行性,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准备,特进行本次试点调查。

二、调查范围

本次试点调查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的开元街道进行。

三、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调查对象为 2009630日晚 居住在本户,及 2009630日晚 未居住在本户,但户口在本户的人。包括:(1)中国大陆居民;(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3)外国人

四、调查项目

(一)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编号、户别、本户应登记人数、本户 200871 2009630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本户住房建筑面积、本户住房间数共6个项目。

(二)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国籍、民族、是否归侨或侨眷、户口性质、户口登记地、调查时点居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或来中国大陆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或来中国大陆原因、是否识字、受教育程度共14个项目。

五、调查标准时间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 2009710

六、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调查的组织: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统一领导,由福建省统计局和试点所在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二)调查方法:采取调查员入户登记的方法。

(三)调查员的选调:调查员要选择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担任。

(四)调查的时间安排

15月中旬确定调查点;

2 620前将调查所需的各种物资运送到调查点所在街道办事处;

3 620前完成调查员选聘;

4 622进行调查员培训;

562330日进行摸底工作;

67110日进行入户登记;

771112日进行复查核实工作;

8 713开始数据编码、录入工作;

9 731将录入结果上报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

108月进行数据分析、试点总结。

七、数据处理

由福建省统计局负责数据录入程序的研制,并组织数据录入工作。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负责数据汇总工作。

 

 

主题词:统计  人口调查  试点  通知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09 年6 月22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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