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205-2500-2009-00028
- 备注/文号:闽统办[2009]26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4-23
- 有效性: 有效
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现将《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反邪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开展
反邪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反邪教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在事关国家大局和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进一步增强抵制邪教组织各种活动的自觉性,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反邪教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法轮功”、非法宗教等邪教组织与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通过电话、传真、邮寄非法宣传品等手段大肆进行反动宣传,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造成很坏的影响。其目的就是要妄图制造思想混乱和社会动乱,破坏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干扰我和谐社会建设,推翻我们的党和政府。邪教不除,民无宁日、家无宁日、国无宁日,也势必影响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的复杂性、尖锐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定信心,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灵魂工程,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任务。要在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坚持唯物论,反对唯心论;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要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以满足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需求。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党员的理想、宗旨和纪律教育,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机关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的管理与监督,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督促党员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全体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坚决的斗争。
四、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不懈、耐心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尤其要做好一人一事和化解矛盾的工作,通过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党工青妇组织联席会议、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以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的组织领导
局机关反邪教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机关党委组织实施,依托机关文明办设立反邪教工作办公室,负责反邪教工作日常事务,人教处、办公室、监察室、政法处、综合处与机关工会、团支部、妇委会为反邪教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党支部、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所在支部、处室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是做好反邪教工作主体,应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防范工作
要充分了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宣传手段,做到心中有数,自觉抵制“法轮功”等邪教媒体的反动宣传,做到对“法轮功”等邪教媒体的各种宣传品不看、不听、不信、不传。收到“法轮功”等邪教媒体的宣传材料,要及时、全部上交机关党办统一处理,不得收藏和传递。接到“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宣传电话要立即挂断,并及时上报机关党办。要对家属、子女特别是出国(境)的人员进行教育和提醒,防止被邪教组织利用。
主题词:文明建设 反邪教 意见 通知
抄送: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宣传部。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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