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205-2500-2008-00012
- 备注/文号:闽统〔2008〕8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7-30
- 有效性: 有效
闽统〔2008〕89号
各设区的市统计局、经普办:
为确保第二次经济普查顺利进行,及时更新、维护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度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的通知》(国统办字〔2008〕93号)要求,2008年度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的更新、维护工作将提前到9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行政区划代码的统一性、延续性和完整性,请各设区的市统计局在2007年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的基础上,由专人负责,依据2008年8月底以前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的变更情况,对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进行调整和更新。同时,要与当地民政部门加强沟通,掌握本地区县以下行政区划的变动情况。各地应在9月15日后及时提供省局审核反馈调整后的 12位行政区划代码,以满足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的需要。
二、县以下行政区划名称若只是更名而未改变建制时,可以只更改行政区划的名称,其代码仍保持不变;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所表示的行政区划若撤销或改变建制时,须重新编码,其原代码作废,已作废的代码不得再赋予其他的行政区划,以保持代码的唯一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国家标准若有变更时,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第一段应作相应改变。
三、各设区的市统计局应于
四、上报行政区划代码库文件格式和具体编排方式
行政区划代码库以EXCEL格式编制,上报文件的文件名称格式是:U+"年份"+"DYK"+"四位行政区划代码",比如:U2008DYK3501,是福州市的上报文件,EXCEL格式统一以右对齐方式填写,文字中不能有空格。具体编排格式如下:
QHDM
|
CXSXDM
|
XZQHMC
|
350000000000
|
00
|
福建省
|
350100000000
|
00
|
福州市
|
350101000000
|
00
|
市辖区
|
350102000000
|
00
|
某某区
|
35010200100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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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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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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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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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社区
|
35010200100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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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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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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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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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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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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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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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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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凡在福建境内组织的各项国家统计调查(包括统计年报、定期统计报表、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等)需要使用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必须统一使用省统计局制定的福建省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2008)。
联系人:林 玮 0591-88019332
附件:1.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有关规定的调整和补充说明
2.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城乡属性代码变更情况表
3.关于对上报行政区划与城乡属性代码的规范要求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有关规定的调整和补充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工作,现对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对有关内容做进一步说明:
一、对编码规定的调整
(一)乡级特殊区域只有名称和机构,没有明确管辖区域,或有明确区域,但区内的村级单位隶属于其他乡、镇、街道,该特殊区域不单独编制行政区划代码。
(二)没有地域或有地域没有住户的村民委员会,依据当地民政部门的确认情况编制行政区划代码,凡民政部门已经注销的,不再编制行政区划代码。没有地域的居民委员会,继续按照有关文件编制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码。
二、对有关内容的进一步说明
(一)对于实际存在但民政部门尚未确认的村级单位,代码一律编制为400至599(498、598除外)。其中,类似居民委员会的村级单位,编制400至497及499;类似村民委员会的村级单位,编制500至597及599。
(二)乡级特殊区域有自己的地域,但下面未设村(居)委会,编码时,在乡级特殊区域下面增设一个虚拟村级单位并编制代码。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工矿区、高校园区、科研机构园区等的虚拟村级单位编码为498;农、林、牧、渔场等的虚拟村级单位编码为598。
附件2: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城乡属性代码变更情况表
2008年
综合机关名称: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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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乡、镇、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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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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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
区划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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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城乡属性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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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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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乡、镇、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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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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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政区划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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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城乡属性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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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增撤并更名、城乡属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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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综合各县(市、区)变更情况报送。格式可用EXCEL。
附件3:
关于对上报行政区划与城乡属性代码的规范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工作,确保各地区正常使用《行政区划与城乡分类管理系统》,现对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上报工作做进一步规范。
一、对行政区划代码的进一步规范
1.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国家统计局2007年底发布的标准执行。
2.乡级单位下不能出现无村级单位的情况。
3.行政区划名称的文字间不能出现空格。
4.市辖区汇总(第5~6位为01)原则上不能使用。
6.民政部门确认的乡级单位下设有一个村级单位,该村级单位的代码在001~399间编制。
7.政企合一单位所辖区域内,没有常住人口,原则上不编制行政区划代码。
8.乡级代码(第7-9位)为001-099,原则上行政区划名称应含有“街道”或“街道办事处”的字样。
9.乡级代码(第7-9位)为100-199,原则上行政区划代码应含有“镇”的字样。
10.乡级代码(第7-9位)为200-399,原则上行政区划名称应含有“乡”、“苏木”的字样。
11.乡级代码(第7-9位)为400-599,原则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应出现“乡”、“镇”、“街道”、“苏木”的字样
12.村级代码(第10-12位)为001-199,原则上行政区划名称应含有“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家委会”、“社区”、“社居委”的字样。
13.村级代码(第10-12位)为200-399,原则上行政区划名称应含有“村委会”、“村民委员会”、“生产队”、“牧委会”、“嘎查”的字样。
14.村级单位名称应仅为单一的名称,不能含有上级单位的连带名称。例如: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的棉山村委会,行政区划名称应为“棉山村委会”,不要填“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棉山村委会”,也不要填“昌平区崔村镇棉山村委会”或“崔村镇棉山村委会”。
15.除村级代码为498或598的村级单位外,其他村级单位的名称原则上不应含有“虚拟”字样。
16.乡级单位的行政区划名称不应含有“虚拟”字样。
二、对城乡属性代码的进一步规范
1.城乡属性的2位代码不能为空,也不能为非数字。
2.每县级单位下应有一个政府驻地,如果县级政府驻地坐落在其他区域,则以本区域二、三产业总量最高,或区域实际建设规模最大、最为完善的镇、乡作为虚拟政府驻地,该镇、乡的乡级属性码1。
3.每乡级单位下应有一个政府驻地,如果政府驻地坐落在其他区域,则以本区域二、三产业总量最高,或区域实际建设规模最大、最为完善的村委会或居委会作为虚拟政府驻地,该村级单位的村级属性码1。
4.与任何政府驻地都不连接的居民委员会,如保留农业用地,村级属性代码编7。
主题词:统计 代码 通知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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