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205-0300-2017-00006
  • 备注/文号:闽统办〔2017〕3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6-2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17-06-23 02:09

闽统办〔2017〕34号

 

省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效综〔2017〕3号)要求,拟订了《福建省统计局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依照省效能办审核意见进行修订后,呈送分管省领导审定。现将审定后的《福建省统计局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76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统计局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效综〔2017〕3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统计改革,遵循“以服务换数据,以服务促发展”的福建统计工作理念,以“超越统计”的思维,建设新常态下的“不平庸的福建统计”,深化“马上就办”,强化责任担当,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更加有力的统计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内容

(一)绩效目标设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据我局职能职责,根据2017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要求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我局2017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二)绩效责任分解。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设定后,组织进行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形成具体的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同时将分解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处室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绩效实施推进。一要高度重视。各处室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将绩效管理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手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要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运作,优化行政流程,强化行政督查。三要强化落实。各处室要制定落实年度目标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意识,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四要强化问责。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公示、追究制度,把绩效管理与统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完善流程,提高效率,不断提升工作绩效。

(四)绩效监控分析。一是建立内部监控机制。结合“颜面管理”制度,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二是及时总结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运行情况。各处室要适时对绩效情况进行自查,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的运行、实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总结。三是组织效能建设监督,由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办牵头,不定期地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对各处室的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将情况报告局领导,并向有关处室反馈,督促整改。

(五)绩效考核评估。按照省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相结合的办法,配合做好对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的考核评估工作。

(六)绩效改进提升。根据《2017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以及我局2016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对绩效管理情况进行深度分析,认真查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不断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5月15日前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报省效能办审核,之后,按照省效能办的批复组织实施。

(二)分析总结。局各处室要对照本单位承办或牵头的绩效管理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本单位年度绩效分析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局效能办。局效能办汇总起草省统计局年度绩效分析报告,收集相关佐证材料,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送省效能办。

(三)配合做好公众评议。评议调查对象样本框由各相关处室、各设区市统计局提供,局效能办汇总,及时报省效能办。

(四)分析整改。要对照省效能办反馈的2016年度绩效工作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报送省效能办。

 

附件:2017年度福建省统计局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

2017年度福建省统计局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项目

一级指标

年度工作目标

目标制定依据

责任处室

责任人

绩(60
分)

一、开展或参与省委、省政府重大举措的研究工作。

 1.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落实“行动计划”,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配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活动,按照领导要求提供无差错的相关统计资料6篇。

依据“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的重大活动要求,属不定期工作。2014年提供7篇,2015年提供8篇,2016年提供8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宣传十八大以来我省取得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开展系列统计专题分析12篇。

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各次重要会议精神。此为新设指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3.为省领导参加全国两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供专项材料3篇。

根据省委办和省政府办文件要求提供。2014年完成4篇,2015年完成3篇,2016年完成3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4.加强预警和监测,及时掌握经济运行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田野调查”,全年开展4个主题专项调查。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绩(60
分)

二、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继续巩固扩展“四大工程”建设。

 1.深化企业一套表工作,新纳入联网直报系统的统计调查对象增加4800家。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2014年增加2413家,

2015年增加3737家,2016年增加4952家。

普查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完成430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2015年新工作,完成3686家,2016年完成4327家。

服务业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拓展企业一套表实施范围,新增2个行业3张报表。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2014年增加2张,2015年增加4张,2016年新增4张。

设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4.在漳州市及莆田城厢区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收集计划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多个项目数据资料。

《关于开展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7〕43号)。此为新设指标。

投资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绩(60
分)

三、强化统计基础建设。

 1.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促进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统计设计管理,及时修订和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此为新设指标。

设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建立福建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每年1次计算2016年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绿色发展指数。

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此为新设指标。

能源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新纳入名录库的基本单位增加43000家。

国家统计局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2013年25613家,2014年32365家,2015年48309家。(隔年)

普查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4.推进统计专网向乡镇延伸,确保符合接入条件的乡镇接入统计网;安装统计专网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规范上网行为,确保统计网络安全。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数管中心

处室主要负责人


绩(60
分)

四、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完成各项统计专项调查。

 1.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贸易、投资等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设管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开展省级农普事后质量抽查,完成30个普查小区省级事后质量抽查。在国家农普公报发布后,及时发布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

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此为新设指标。

农普办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开发课题评审工作,完成1种调查资料编印工作。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人口办

处室主要负责人

 4.完成70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情况调查。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农村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5.完成30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创新调查,做好调查资料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社科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绩(60
分)

五、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1.贯彻中央深改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及时草拟我省实施意见,报省委省政府。

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抽查部分县(市、区),检查企业150家。

《2017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014年164家,2015年153家,2016年156家。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及时公开曝光,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时在平台上予以公示。

《2017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此为新设指标。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4.积极受理农业普查举报工作,做好农业普查举报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依法保障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2017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此为新设指标。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绩(60
分)

六、服务领导决策。

 

 1.为人大、政协两会提供综合统计服务,参加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主题报告的起草,完成省委、省政府各项统计咨询60次。

根据历年咨询情况。2014年提供51次,2015年57次,2016年60次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善土地、林木、水及海洋等4种主要自然资源核算工作,制定福建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明确数据来源渠道和编制方法。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核算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一年2次开展全省高成长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提供给相关决策部门。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2016年新设指标,完成2次。

工交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4.利用统计集成数据和信息资源优势,服务“建设新福建”,及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各类统计信息和分析,完成综合统计分析65篇。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2014年完成71篇,2015年完成73篇,2016年完成82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5.完善统计数据连动机制,出现数据变动时,当日内报告省领导暨省委办公厅与省政府办公厅,并及时通知各地各部门,必要时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

根据省领导要求,历次都按照要求及时发布。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绩(60
分)

七、服务部门。

 1.配合省效能办做好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评估工作和省直部门绩效评估公众评议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保质完成资料提供。

闽效综〔2017〕2号。历年均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综合处、信息服务中心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加强部门统计能力建设,调研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3次。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此为新设指标。

设管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配合省发改委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的数据统计,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保质完成资料提供。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2015年新指标,2015、2016年均按时提供。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4.配合省妇儿工委办,开展全省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统计监测工作,完成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等2项监测报告。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社科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5.协助省自贸办修订完善福建省自贸区统计制度(试行),按季提供全省自贸区相关统计数据。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贸外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绩(60
分)

八、服务基层与公众。

 1.出版或编印统计白皮书、统计年鉴、统计手册、统计摘要、统计月报等5种统计资料。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2014、2015年均完成5种,2016年7种。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一年2次开展2017年全省企业用工调查,及时掌握全省重点企业用工情况。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2016年新指标,完成216家调查。

人口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在统计网站发布工业、投资、消费、房地产等运行情况分析60篇。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2014年完成55篇,2015年完成65篇,2016年完成68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4.完善正统网功能,扩大正统网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正统网知名度,2017年点击量达40万次。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2016年新指标,点击量达40万次。

服务业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5.加强企业研发统计人员培训,指导全省研发投入前300位的企业研发统计工作,对财政资金立项科研项目做好跟踪统计。

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社科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设20分

5

一、扎实推进依法治省,有效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1.加强统计普法宣传,落实《福建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扎实推进依法治统。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统计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实施网上公开。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及时更新统计执法人才库,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正文明。

 1.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开展统计案件评审。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行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5

一、推进简政放权,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1.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治庸治散治奢。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消统计从业资格审批。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继续开展“四下基层”活动,领导干部下基层指导工作、结对帮扶。

人事处、党办

处室主要负责人

 

设20分

5

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省级一体化网上政务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1.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做好涉外调查机构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提高信息化设备完好率,更新超年限使用业务电脑。

数管中心

处室主要负责人

三、绩效管理制度落实、有序开展。

 1.落实绩效管理制度,做好绩效管理方案的制定、材料搜集、考评等各项工作,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四、深化“马上就办”,优化政务工作。

 1.执行《福建省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加强日常行为管理,深化“马上就办”,提高办事效率。

办公室、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执行《福建省统计局颜面管理制度》,提升机关效能。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3.落实《福建省统计局督促检查工作办法》,确保工作有序落实。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0

民主行政5分

一、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1. 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执行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

局党组

党组书记

 2.落实《福建省统计局工作规则》。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完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项内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人事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1.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党性意识,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局党组

党组书记

三、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1. 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三公经费”等情况,增加统计工作透明度。

综合处、办公室(财务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门户网站建设的绩效考核要求,继续完善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站。

综合处、数管中心

处室主要负责人

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单位间协作配合。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省人大的协作配合。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加强与省政协的协作配合。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1.落实《福建省统计局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等,确保诉求渠道畅通。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受理、查处有关问题线索。

机关纪委

处室主要负责人

20

廉洁行政5分

一、深化“五抓五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五抓五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办、人事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局党组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落实情况检查。

机关纪委

处室主要负责人

 3.严格执行新提拔干部必须向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征求干部任前意见的制度。

人事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遵守财务规定,厉行节约,省级一般性支出压缩5%。

 1.执行《福建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遵守财务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5%。

办公室(财务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加强对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机关纪委

处室主要负责人

(20分)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实践,围绕项目推进、产业发展、政府资源配置方式、生态建设、“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积极改进和创新管理方式,探索业务管理和自身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推进机关管理规范、运行高效。

 

 

 

 

 

 

 

 

 

 


 

 抄送:驻省审计厅纪检组。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76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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