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2-01-17 08:27

闽统办函〔2022〕3号

省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2022继续发布月度经济运行情况报告主要统计指标月度报告的解读: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月度报告和工业经济效益月度报告的解读由工交处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月度报告和房地产投资销售情况月度报告的解读由投资处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度报告的解读由贸外处负责。各专业的月度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和解读,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外网发布的格式进行。同时,为了让社会公众准确使用统计数据,请各单位在起草月度报告时,也要参照国家统计局的发布格式,附上指标解释、口径说明等。

现将2022年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日程表时间要求,提前1.5个工作日的时间,通过OA提交主要统计指标的月度报告和相关解读文稿,以确保我局发布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22年福建省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福建省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

序号

内 容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

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通报

24/一 10:00前

……

……

22/五 10:00前

……

……

22/五10:00前

……

……

25/二 17:30前

……

……

2

季度主要行业增加值

24/一10:00前

……

……

22/五10:00前

……

……

22/五10:00前

……

……

25/二 17:30前

……

……

3

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28/ 17:30前

……

……

……

……

……

……

……

……

……

……

4

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月度报告

24/一10:00前

……

18/五 17:30前

22/五10:00前

18/三 17:30前

17/五 17:30前

22/五10:00前

17/三 17:30前

19/一 17:30前

25/二 17:30前

18/五 17:30前

16/五 17:30前

5

固定资产投资月度报告

24/一10:00前

……

18/五17:30前

22/五10:00前

18/三17:30前

17/五17:30前

22/五10:00前

17/三 17:30前

19/一17:30前

25/二 17:30前

18/五 17:30前

16/五 17:30前

6

房地产投资和销售情况月度报告

24/一10:00前

……

18/五17:30前

22/五10:00前

18/三17:30前

17/五17:30前

22/五10:00前

17/三 17:30前

19/一17:30前

25/二 17:30前

18/五17:30前

16/五17:30前

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度报告

24/一10:00前

……

18/五17:30前

22/五10:00前

18/三17:30前

17/五17:30前

22/五10:00前

17/三 17:30前

19/一17:30前

25/二 17:30前

18/五17:30前

16/五17:30前

8

工业经济效益月度报告

28/ 17:30前

……

31/17:30前

29/ 17:30前

31/ 17:30前

30/四 17:30前

29/ 17:30前

31/ 17:30前

30/17:30前

31/ 17:30前

30/17:30前

30/ 17:30前

9

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24/一10:00前

28/ 17:30前

18/五17:30前

22/五10:00前

18/三17:30前

17/五17:30前

22/五

10:00前

17/三 17:30前

19/一17:30前

21/五10:00前

18/五17:30前

16/五 17:30前

10

工业生产者价格主要数据

24/一10:00前

28/17:30前

18/五17:30前

22/五10:00前

18/三17:30前

17/五17:30前

22/五

10:00前

17/三 17:30前

19/一17:30前

21/五10:00前

18/五17:30前

16/五17:30前

 

注:1.本表公布的发布内容为指标上月、上季或累计数据,发布日期为初步计划,届时可能有所调整。

2.1月、4月、7月、10月发布年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3.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季度主要行业增加值以数据表形式发布,工业经济效益以月度报告形式发布,规模以上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月度报告+数据表形式发布。

4.根据统计报表制度,2月份不发布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工业经济效益数据。


 

 

 

 

 

 

 

 

 

 

 

 

 

 

 

 

 

 

 

 

 

 

 

 

 

 

 

抄送: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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