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口普查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8-20 16:02

闽人普办〔2021〕11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部门: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地分析和研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挥人口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福建省第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普办”)拟开展人口普查课题研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计划

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省、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普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公开征集项目申报,经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计划立项课题31个,其中:面向省、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普办立项一般课题11个,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部门立项课题20个(含重点课题3个,一般课题17个)。各单位可自行组织课题组进行申报,省人普办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二、课题申报及立项要求

(一)省、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普办、相关部门申报的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报的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联合研究单位课题负责人资格要求同上。

(二)申报的重点课题,需由高校或科研机构,与省、设区市人普办或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研究;申报的一般课题可独立申报,鼓励各级人普办参与联合研究。

(三)课题研究方向优先参照《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参考方向》(见附件1),也可自定研究方向。

(四)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各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前将《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六份提交省人普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uchanglin@126.com。

(五)省人普办计划于2021年10月中旬前完成立项评审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部门承担的立项课题,需与省人普办签订协议书。

三、课题成果及完成时间

各课题承担单位需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结题申请表》及研究成果,省人普办将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及课题成果摘要,研究报告字数重点课题不少于15000字,一般课题不少于10000字;成果摘要字数为2500-3000字。课题研究成果版权归省人普办与承担单位共同所有,承担单位如需另行使用研究成果,需征得省人普办同意。

四、课题经费

(一)面向省、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普办的立项课题,不安排研究经费。

(二)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部门的立项课题,重点课题每项安排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安排经费2万元,课题经费于课题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后,一次性付给承担单位。

五、省人普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昌霖;

联系电话:0591-88016310,手机:15359760942;

电子邮箱:uchanglin@126.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二环中路76号,福建省统计科学研究所。

 

附件:1.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参考方向

   2.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申请书         

 

 

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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