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9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1%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2-10-25 16:23

1-9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88.63亿元,同比增长4.1%(名义增长,下同)。其中,9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07.57亿元,增长8.7%。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1-9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532.96亿元,增长4.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55.67亿元,增长2.1%。其中,9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90.82亿元,增长9.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16.75亿元,增长3.3%

按消费形态分,1-9月,餐饮收入1364.38亿元,增长3.3%;商品零售14224.25亿元,增长4.1%。其中,9月餐饮收入161.99亿元,增长10.0%;商品零售1545.58亿元,增长8.6%。

20221-9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9月

1-9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

%)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707.57

8.7

15588.63

4.1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城镇

1490.82

9.6

13532.96

4.4

 乡村

216.75

3.3

2055.67

2.1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61.99

10.0

1364.38

3.3

 商品零售

1545.58

8.6

14224.25

4.1

注: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部分合计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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