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8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5%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9-16 17:39

1-8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81.06亿元,同比增长3.5%(名义增长,下同)。其中,8月份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8.24亿元,增长7.3%。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1-8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042.14亿元,增长3.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838.92亿元,增长2.0%其中,8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01.16亿元,增长7.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27.08亿元,增长3.2%

按消费形态分,1-8月,餐饮收入1202.40亿元,增长2.4%;商品零售12678.66亿元,增长3.6%其中,8月餐饮收入161.84亿元,增长6.9%;商品零售1566.40亿元,增长7.3%

20221-8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8月

1-8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728.24

7.3

13881.06

3.5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城镇

1501.16

7.9

12042.14

3.8

 乡村

227.08

3.2

1838.92

2.0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61.84

6.9

1202.40

2.4

 商品零售

1566.40

7.3

12678.66

3.6

注: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部分合计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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