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7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0%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8-17 08:30

1-7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152.82亿元,同比增长3.0%(名义增长,下同)。其中,7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96.77亿元,增长3.0%。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1-7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540.98亿元,增长3.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11.84亿元,增长1.8%其中,7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73.35亿元,增长3.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23.42亿元,增长1.2%

按消费形态分,1-7月,餐饮收入1040.56亿元,增长1.8%;商品零售11112.26亿元,增长3.1%其中,7月餐饮收入159.32亿元,增长3.3%;商品零售1537.45亿元,增长3.0%

20221-7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7月

1-7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696.77

3.0

12152.82

3.0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城镇

1473.35

3.3

10540.98

3.2

 乡村

223.42

1.2

1611.84

1.8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59.32

3.3

1040.56

1.8

 商品零售

1537.45

3.0

11112.26

3.1

注: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部分合计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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