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56.05亿元,同比增长3.0%(名义增长,下同)。其中,6月份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47.22亿元,下降0.2%。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1-6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067.63亿元,增长3.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88.42亿元,增长1.9%。其中,6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21.04亿元,下降0.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26.18亿元,下降0.9%。
按消费形态分,1-6月,餐饮收入额881.24亿元,增长1.5%;商品零售额9574.81亿元,增长3.2%。其中,6月份餐饮收入额160.82亿元,增长1.6%;商品零售额1586.40亿元,下降0.4%。
2022年1-6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
6月 |
1-6月 |
||
绝对量 (亿元) |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亿元) |
同比增长(%)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1747.22 |
-0.2 |
10456.05 |
3.0 |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
|
|
|
|
城镇 |
1521.04 |
-0.2 |
9067.63 |
3.2 |
乡村 |
226.18 |
-0.9 |
1388.42 |
1.9 |
按消费形态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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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收入 |
160.82 |
1.6 |
881.24 |
1.5 |
商品零售 |
1586.40 |
-0.4 |
9574.81 |
3.2 |
注: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部分合计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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