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5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7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6-17 08:53

2022年1-5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08.83亿元,同比增长3.7%(名义增长,下同)。其中,5月份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1.72亿元,下降1.6%。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2022年1-5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546.59亿元,增长3.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62.24亿元,增长2.5%其中,5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18.26亿元,下降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13.46亿元,下降3.1%

按消费形态分,2022年1-5月,餐饮收入720.42亿元,增长1.5%;商品零售7988.41亿元,增长3.9%其中,5月餐饮收入157.05亿元,下降3.5%;商品零售1474.67亿元,下降1.4%

20221-5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5月

1-5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631.72

-1.6

8708.83

3.7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城镇

1418.26

-1.4

7546.59

3.9

 乡村

213.46

-3.1

1162.24

2.5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57.05

-3.5

720.42

1.5

 商品零售

1474.67

-1.4

7988.41

3.9

 

注: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部分合计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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