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15.40亿元,同比增长7.0%(名义增长,下同)。其中,3月份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41.98亿元,增长0.4%。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1-3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774.17亿元,增长7.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41.23亿元,增长5.8%。其中,3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11.08亿元,增长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30.90亿元,增长1.4%。
按消费形态分,1-3月,餐饮收入额419.54亿元,增长6.3%;商品零售额5095.86亿元,增长7.0%。其中,3月份餐饮收入额155.51亿元,下降2.4%;商品零售额1586.47亿元,增长0.7%。
2022年1-3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
3月 |
1-3月 |
||
绝对量 (亿元) |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亿元) |
同比增长(%)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1741.98 |
0.4 |
5515.40 |
7.0 |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
|
|
|
|
城镇 |
1511.08 |
0.3 |
4774.17 |
7.2 |
乡村 |
230.90 |
1.4 |
741.23 |
5.8 |
按消费形态分 |
|
|
|
|
餐饮收入 |
155.51 |
-2.4 |
419.54 |
6.3 |
商品零售 |
1586.47 |
0.7 |
5095.86 |
7.0 |
注: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部分合计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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