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1.4%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21 08:09

2020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626.45亿元,比上年下降1.4%(名义下降,下同)其中,12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42.07亿元,增长0.2%。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2020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6178.61亿元,下降1.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447.84亿元,下降0.8%其中,12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26.13亿元,增长0.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15.94亿元,下降3.6%

按消费形态分,2020年,餐饮收入1739.56亿元,下降6.9%;商品零售16886.89亿元,下降0.8%其中,12餐饮收入161.17亿元,下降1.1%;商品零售1580.90亿元,增长0.3%

2020年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12

1-12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742.07

0.2

18626.45

-1.4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城镇

1526.13

0.7

16178.61

-1.5

 乡村

215.94

-3.6

2447.84

-0.8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61.17

-1.1

1739.56

-6.9

 商品零售

1580.90

0.3

16886.89

-0.8

 

注: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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