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7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8-15 08:21

2017年7月份,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17.14亿元,同比增长11.6%(名义增长,下同)。1-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73.54亿元,增长11.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7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10.29亿元,增长11.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6.85亿元,增长15.4%。1-7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451.60亿元,增长11.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21.94亿元,增长13.5%。

按消费形态分,7月份,餐饮收入105.33亿元,增长7.9%;商品零售911.81亿元,增长12.0%。1-7月,餐饮收入729.60亿元,增长8.7%;商品零售6443.94亿元,增长11.8%。

2017年1-7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7

1-7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017.14

11.6

7173.54

11.5

按经营地分

 

 

 

 

 城镇

910.29

11.1

6451.60

11.3

 乡村

106.85

15.4

721.94

13.5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05.33

7.9

729.60

8.7

 商品零售

911.81

12.0

6443.94

11.8

 

注: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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