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6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7-20 03:33

2017年6月份,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4.77亿元,同比增长12.4%(名义增长,下同)。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56.40亿元,增长11.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6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39.33亿元,增长11.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5.44亿元,增长18.8%1-6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541.31亿元,增长11.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15.09亿元,增长13.1%

按消费形态分,6月份,餐饮收入107.61亿元,增长8.0%;商品零售937.16亿元,增长12.9%1-6月,餐饮收入624.27亿元,增长8.9%;商品零售5532.13亿元,增长11.8%

2017年1-6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6

1-6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044.77

12.4

6156.40

11.5

按经营地分

 

 

 

 

 城镇

939.33

11.7

5541.31

11.3

 乡村

105.44

18.8

615.09

13.1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07.61

8.0

624.27

8.9

 商品零售

937.16

12.9

5532.13

11.8

 

注: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