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2.84亿元,同比增长11.6%(名义增长,下同),增幅比4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1-5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11.64亿元,增长11.3%,增幅比1-4月提高0.1个百分点。增幅提高的主要原因:
一是网上零售高速增长。5月份,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实现网上商品零售额71.20亿元,增长86.8%,增幅比4月份提高4.3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7.1%,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7个百分点。
二是汽车销售增速继续回升。5月份,全省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36.49亿元,增长15.5%,增幅比4月份提高1.1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3.6%,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个百分点。
三是居住类商品增长较快。5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2.1%,增幅比4月份提高7.0个百分点;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6.9%,增幅比4月份提高3.7个百分点;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2.3%,增幅与4月份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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