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8149元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5-25 16:03

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8149元,比上年增加6335元,名义增长[1]7.7%,增幅比2019年回落2.4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91072元,比上年增加6698元,名义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4%,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6%。

从行业门类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1811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8207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27830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50倍、1.45倍和1.45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45186元,采矿业56885元,农、林、牧、渔业59655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1.2%、64.5%和67.7%。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92,比去年扩大0.24。

从增长速度来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分别增长16.0%、10.8%和10.6%。增幅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采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分别下降7.2%、2.8%和2.6%。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5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表1  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2019年

2020年

 增长速度

全  省

81814

88149

7.7

农、林、牧、渔业

51430

59655

16.0

采矿业

61314

56885

-7.2

制造业

71641

75992

6.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9694

123310

3.0

建筑业

64846

68618

5.8

批发和零售业

82363

86482

5.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0085

97558

8.3

住宿和餐饮业

46387

45186

-2.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4370

131811

6.0

金融业

116732

113781

-2.5

房地产业

81052

84869

4.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2639

65475

4.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8649

128207

8.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2162

66565

7.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6063

64190

-2.8

教育

96557

103820

7.5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9961

127830

6.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4160

93079

10.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6176

117688

10.8

 

 

 

 

表2   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2019年

2020年

 增长速度

全  省

84374

91072

7.9

农、林、牧、渔业

61785

65693

6.3

采矿业

61117

57610

-5.7

制造业

71297

75846

6.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5627

129474

3.1

建筑业

64935

68481

5.5

批发和零售业

83311

86686

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0909

98433

8.3

住宿和餐饮业

46676

46850

0.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4902

132296

5.9

金融业

169030

177525

5.0

房地产业

82669

85951

4.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4124

68637

7.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1195

130546

7.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4577

68329

5.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6815

64316

-3.7

教育

101280

109145

7.8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2947

130854

6.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407

96377

9.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1509

121712

9.1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113614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9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集体单位70225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9.7%。

表3  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平均工资

全  省

88149

国有

113614

集体

70225

有限责任公司

76858

股份有限公司

101853

港澳台商投资

72426

外商投资

81250

 

分设区市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厦门市10526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19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莆田市74182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4.2%。

从增长速度来看,宁德市增幅最高,增长9.9%;三明市增幅最低,增长4.8%。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宁德市平均工资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余设区市的平均工资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表4  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设区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设区市

2019年

2020年

增长速度

全  省

81814

88149

7.7

福州市(含平潭)

86100

93513 

8.6 

厦门市

96193

105269 

9.4 

莆田市

69341

74182

7.0

三明市

81730

85622 

4.8

泉州市

71142

75370 

5.9 

漳州市

77870

83973 

7.8 

南平市

72625

77084 

6.1 

龙岩市

74605

78800 

5.6 

宁德市

77608

85329 

9.9

 

 

 

表5  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设区市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设区市

2019年

2020年

增长速度

全  省

84374

91072

7.9

福州市(含平潭)

88952

96478 

8.5

厦门市

97779

108554 

11.0

莆田市

70204

75316 

7.3

三明市

86559

90508 

4.6 

泉州市

72321

76330 

5.5

漳州市

83421

89060 

6.8

南平市

76230

82487 

8.2

龙岩市

78850

82970 

5.2

宁德市

82982

92223 

11.1

[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⑵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