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73万个,从业人员31.14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48万个,从业人员28.42万人,分别比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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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万人) |
合 计 |
24804 |
28.42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2881 |
2.35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3124 |
19.47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8799 |
6.59 |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1.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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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万人) |
合 计 |
24804 |
28.42 |
内资企业 |
24429 |
27.93 |
国有企业 |
262 |
0.99 |
集体企业 |
86 |
0.10 |
股份合作企业 |
10 |
0.01 |
联营企业 |
7 |
0.02 |
有限责任公司 |
2185 |
4.69 |
股份有限公司 |
218 |
0.58 |
私营企业 |
21485 |
21.43 |
其他企业 |
176 |
0.12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253 |
0.22 |
外商投资企业 |
122 |
0.27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45.92亿元,比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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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2045.92 |
906.79 |
803.02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300.68 |
95.67 |
65.23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291.47 |
678.21 |
549.62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453.77 |
132.92 |
188.16 |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0.48万个,从业人员10.77万人,分别比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45.74亿元,比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44.65亿元,比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1万个,从业人员20.56万人,分别比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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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万人) |
合 计 |
15115 |
20.56 |
居民服务业 |
6486 |
9.30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6367 |
5.61 |
其他服务业 |
2262 |
5.66 |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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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万人) |
合 计 |
15115 |
20.56 |
内资企业 |
15039 |
20.41 |
国有企业 |
40 |
0.09 |
集体企业 |
89 |
0.08 |
股份合作企业 |
3 |
|
联营企业 |
13 |
0.01 |
有限责任公司 |
933 |
2.39 |
股份有限公司 |
97 |
0.13 |
私营企业 |
13839 |
17.67 |
其他企业 |
25 |
0.02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51 |
0.08 |
外商投资企业 |
25 |
0.08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6.39亿元,比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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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356.39 |
152.86 |
328.70 |
居民服务业 |
151.81 |
67.77 |
150.98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164.36 |
70.76 |
124.15 |
其他服务业 |
40.21 |
14.33 |
53.57 |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09万个,从业人员71.08万人,分别比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84亿元,比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92.47亿元,比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0.63万个,比2013年末下降16.6%;从业人员29.00万人,比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0.69亿元,比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23.13亿元,比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90万个,从业人员18.44万人,分别比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2.46亿元,比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95.23亿元,比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省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86万个,比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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