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03-11-03 17:17

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于2001年进行了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全省境内除城乡住户和个体户以外的所有的法人单位及其所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经过全省各级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和广大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主要阶段的工作已完成,并顺利通过了国家数据质量审核验收。现将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总体状况

  2001年末,我省共有各类法人单位15.68万个,与1996年全省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结果相比,五年来,全省法人单位增加2.74万个,增长21.1%。其中,单产业法人单位为13.46万个,多产业法人单位为2.22万个。企业法人单位为9.95万个,占63.5%;事业法人单位为2.29万个,占14.6%;机关法人单位(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为0.92万个,占5.9%;社会团体法人单位为0.56万个,占3.5%;其他法人单位为1.96万个,占12.5%。 

  2001年末,我省共有产业活动单位23.16万个,比1996年增加2.05万个,增长9.7%。 

表1 单位类别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变动情况

单位类别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年

 


单位数

(万个)

 
(%)

单位数
(万个)

 
(%)

单位数(万个)

(%)

法人单位

15.68

100.0

12.94

100.0

2.74

21.1

企业法人

9.95

63.5

8.89

68.7

1.06

11.9

事业法人

2.29

14.6

1.40

10.8

0.89

63.6

机关法人

0.92

5.9

0.77

5.9

0.15

19.5

社团法人

0.56

3.5

0.23

1.8

0.33

1.4倍

其他法人

1.96

12.5

1.65

12.8

0.31

18.8

产业活动单位

23.16

 

21.10

 

2.05

9.7

  二、单位构成状况

  (一)行业结构状况

  1、三次产业分布状况

  2001年末,我省法人单位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单位数分别为0.35万个、5.57万个和9.76万个。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占总法人单位的比重为62.3%,第二产业占35.5%,第一产业仅占2.2%。与1996年相比,从事第一、二产业的法人单位分别下降12.5%和1.1%,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增长41.2%。 

表2 法人单位三次产业构成及变动情况

产业类别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年增减

单位数
(万个)

 
(%)

单位数
(万个)

 
(%)

单位数

(万个)

(%)

  

15.68

100.0

12.94

100.0

2.74

21.1

第一产业

0.35

2.2

0.40

3.1

0.05

12.5

第二产业

5.57

35.5

5.63

43.5

0.06

1.1

第三产业

9.76

62.3

6.91

53.4

2.85

41.2

  2、行业分布状况

  从国民经济行业的门类分布看,我省法人单位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为4.75万个,占总法人单位数的30.3%;其次为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3.15万个,占20.1%;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法人单位数为2.46万个,占15.7%,居第三位;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法人单位数为1.28万个,占8.1%,居第四位。 

表3 法人单位行业构成及变动情况

 

行  业

门  类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年
增减(%)

法人单位数 (万个)

比重 (%)

法人单位数 (万个)

比重 (%)

合 计

15.68

100.0

12.94

100.0

21.1

农、林、牧、渔业

0.64

4.1

0.51

3.9

25.5

采掘业

0.19

1.2

0.19

1.5

制造业

4.75

30.3

4.95

38.2

4.0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30

1.9

0.20

1.5

50.0

建筑业

0.33

2.1

0.29

2.2

13.8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0.08

0.5

0.04

0.3

1.0倍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0.26

1.7

0.20

1.5

30.0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2.46

15.7

2.04

15.8

20.6

金融、保险业

0.18

1.2

0.17

1.4

5.9

房地产业

0.40

2.5

0.17

1.4

1.4倍

社会服务业

0.94

6.0

0.47

3.6

1.0倍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0.34

2.2

0.23

1.8

47.8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28

8.1

0.58

4.5

1.2倍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0.19

1.2

0.12

0.9

58.3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3.15

20.1

2.65

20.5

18.9

其他行业

0.19

1.2

0.13

1.0

46.2

  (二)地区分布状况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我省泉州、福州和厦门三个设区市的法人单位数最多,分别为3.61万个、2.93万个和2.00万个,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23.0%、18.7%和12.8%。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层面上看,2001年末,第一层面(福州、厦门、泉州、漳州)拥有法人单位10.04万个,占全省的64.0%;第二层面(宁德、莆田)拥有法人单位1.72万个,占全省的11.0%;第三层面(南平、三明、龙岩)拥有法人单位3.92万个,占全省的25.0%。

表4 各地区法人单位分布及变动情况

设区市名称

2001

1996

法人单位数

(万个)

比重(%)

法人单位数(万个)

比重(%

全 省

15.68

100.0

12.94

100.0

福州市

2.93

18.7

2.48

19.2

厦门市

2.00

12.8

1.31

10.1

莆田市

0.63

4.0

0.55

4.2

三明市

1.30

8.3

1.21

9.4

泉州市

3.61

23.0

3.17

24.5

漳州市

1.50

9.6

1.32

10.2

南平市

1.44

9.2

1.09

8.4

龙岩市

1.18

7.5

0.86

6.7

宁德市

1.09

6.9

0.95

7.3

  (三)企业经济类型 

  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发展迅猛,其中,私营企业法人单位数最多,为4.02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40.4%,比1996年增长2.7倍;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为1.04万个,占10.5%,比1996年增长9.5%。国有企业法人单位为0.97万个,占9.7%,比1996年下降9.3%;集体企业法人单位为3.07万个,占30.9%,比1996年下降41.2%。

表5 各经济类型企业法人单位数、比重及变动情况

经济类型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年增减

法人单位数(万个)

比重(%)

法人单位数(万个)

比重(%)

法人单位数(万个)

%)

合 计

9.95

100.0

8.89

100.0

1.06

11.9

国有经济

0.97

9.7

1.07

12.1

-0.10

-9.3

集体经济

3.07

30.9

5.22

58.7

-2.15

-41.2

私营经济

4.02

40.4

1.08

12.1

2.94

2.7倍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

1.04

10.5

0.95

10.7

0.09

9.5

其它经济

0.85

8.5

0.57

6.4

0.28

49.1

  (四)企业资本金构成状况

  2001年,我省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中,国家资本占26.7%;集体资本占7.2%;法人资本占17.1%;个人资本占17.7%;港澳台及外商资本占31.3%。与1996年相比,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分别下降了10.8个百分点和7.4个百分点,而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及港澳台资本则分别上升了5.4个百分点、10.4个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 

  (五)企业规模结构 

  1、从业人员规模

  从从业人员的分布看,我省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大多集中在100人以下的企业。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企业为9.04万个,占90.9%;从业人员在100至499人的企业为0.79万个,占7.9%;从业人员在500人及以上的企业为0.12万个,占1.2%。  

  2、营业规模

  2001年,我省年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单位4.37万个,占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43.9%;50万元至100万元的企业1.14万个,占11.5%;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企业2.84万个,占28.5%;500至1000万元的企业0.63万个,占6.3%;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0.97万个,占9.8%。 

表6 企业法人按营业收入规模分组及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规模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年增减

单 位 数(万个)

比重(%)

单 位 数(万个)

比重(%)

单位数(万个)

%)

合 计

9.95

100.0

8.89

100.0

1.06

11.9

50万元以下

4.37

43.9

4.06

45.7

0.31

7.6

50-100万元

1.14

11.5

1.35

15.2

-0.21

-15.6

100-500万元

2.84

28.5

2.35

26.4

0.49

20.9

500-1000万元

0.63

6.3

0.52

5.9

0.11

21.2

1000-5000万元

0.75

7.5

0.49

5.5

0.26

53.1

5000万元以上

0.22

2.3

0.12

1.3

0.10

83.3

  三、单位就业状况

  2001年末,我省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01.50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占42.4%。与1996年相比,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增加24.06万人,增长4.2%。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72.19万人,占78.5%;事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2.83万人,占12.1%;机关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72万人,占4.8%;社会团体法人从业人员5.18万人,占0.9%;其他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58万人,占3.7%。 

  从三次产业来看,2001年末在全省法人单位中,从事第一产业的9.83万人, 比1996年减少5.46万人,下降35.7%;从事第二产业的358.34万人,增加25.15万人,增长7.5%;从事第三产业的233.33万人,增加4.37万人,增长1.9%。从业人员逐渐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第二、三产业已经成为我省扩大社会劳动就业的主渠道。

  从行业分布看,我省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主要集中于制造业,从业人员291.03万人,占48.4%。紧随其后的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业、批发零售业和建筑业4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比重依次为8.7%、8.4%、7.7%和7.5%。

  四、普查数据质量

  经省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抽查,单位漏报率为3.15‰,指标错漏填率为1.34‰,数据质量符合普查技术要求。

 

  注一 本公报资料未含金门、马祖。
  注二 本次普查的基本单位划分标准和第一次普查基本相同,法人单位可分为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单产业法人单位本身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其中:
  1、法人单位:指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2、产业活动单位:指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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