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考试人员:
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根据各报考机构通知,提交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电子版打印,分中、初级),登记表粘贴1张1寸彩照,并另提交1张同版2寸彩照(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用于制作资格证书。
高级考试成绩合格单请于2月10日后到报考机构领取。
附件:1. 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 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 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说明
4. 2016年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5. 2016年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统计职改办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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