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1-25 08:37

关于提交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考试人员:

请于2017228日前根据各报考机构通知,提交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电子版打印,分中、初级),登记表粘贴11寸彩照,并另提交1张同版2寸彩照(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用于制作资格证书。

高级考试成绩合格单请于210日后到报考机构领取。

附件:1. 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 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 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说明

      4. 2016年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5. 2016年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统计职改办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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