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统资考[2007]2号
各设区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06]3号)文件和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省人事厅《20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计专业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07年5月20日。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8:30-11:30高级统计师实务
三、考场设置
考试地点统一集中省里考试,不再在各地设置分考场(具体考试地点另文通知)。
四、考试组织工作
各地统计、人事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报名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全省考试报名时间截止至3月25日,各地应于4月10日前将本辖区报考考生的基本情况(由FTP职改办目录内公共目录07高师考试文件夹)上报省考办、考生花名册(需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寄省考办。
五、考试收费
报考考生的考试收费标准暂时按省物委、省财政厅(闽价[2003]费字133号)中的中级考试费用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地上缴省统计局的费用于5月10日前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汇总上缴,上缴费用标准为90元,其余30元留在地市作为动员宣传费用。
六、考试用书及其它
国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高级统计师实务》考纲,没有另行发行其它教材。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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