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08-03-31 10:41

闽统资考[2008]3

 

各设区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为 2008 10 19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三、考场设置

 

  考试地点统一集中省里考试,不再在各地设置分考场(具体考试地点另文通知)。

 

  四、考试组织工作

 

  各地统计、人事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报名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全省考试报名时间截止至 6 10 ,各地应于 6 20 日前 将本辖区报考考生的基本情况(FTP上报省统计局职改办,)、考生花名册(需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寄省考办。

 

  五、考试收费

 

  报考考生的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委、省财政厅(闽价[2003]费字13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地上缴省里的费用于 7 10 日前 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汇总上缴,上缴费用标准另文下发。

 

  六、考试用书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精神,为确保应考人员能及时地购买到考试用书,各设区市统计局应于 6 1 日前 将本辖区所需的考试用书情况上报省考办(一律采取征订单形式上报)。

 

 

 

 

  二00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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