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统资考[2008]3号
各设区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为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三、考场设置
考试地点统一集中省里考试,不再在各地设置分考场(具体考试地点另文通知)。
四、考试组织工作
各地统计、人事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报名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全省考试报名时间截止至
五、考试收费
报考考生的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委、省财政厅(闽价[2003]费字13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地上缴省里的费用于
六、考试用书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精神,为确保应考人员能及时地购买到考试用书,各设区市统计局应于
二00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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