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统办〔2014〕33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省局各单位:
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14年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市、县(区)统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及省统计局各单位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在各级统计局刊发的统计分析报告。已获得全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以及省局领导署名的统计分析报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部署的实施,反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当地党委、政府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研究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经济管理、决策起到参谋作用。
(二)简洁明了,直奔主题,言之有物;观点鲜明,数据可靠,论据充足,反映情况及时准确;分析问题深刻,具有创造性、前瞻性。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恰当运用现代统计分析方法说明问题或阐明论点。
三、参评文章格式
(一)各单位推荐的参评文章正文及推荐表字体统一采用四号仿宋体,用A4纸打印,靠左边装订。每篇文章提交一式10份。
(二)参评文章需同时提交封面,独立成页钉在正文前面。封面的左上角黑体小四号字注明:“2014年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右上角黑体小四号字注:“编号:”,居中位置黑体三号字写文章标题。此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文字或符号。封面的背面是内容提要(包括文章主要内容、分析或论证方法及文章的创新点,字数不得超过1码)。
(三)每篇参评文章需填写《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一份(格式见附件),请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参评文章一起于2014年7月25日前报送省统计局综合处,同时将参评分析报告文章目录(含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信息)的电子文档通过FTP传到省统计局“综合处/公共目录/2014年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文件夹。
(四)文章正文和内容提要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分省统计局和市、县(区)统计局两个组,分别设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篇。
(二)参评文章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为申报单位。省统计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申报数量为本单位在评比年度内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篇数的50%(综合处10篇、工交处3篇、核算处3篇、贸外处3篇、能源处3篇、投资处3篇、社科处3篇、农村处2篇、服务业处1篇、人口处2篇、设管处1篇),各设区市统计局推荐参加评比的统计分析报告限5篇(含所辖县级统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推荐2篇。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三)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结果,按照省统计局发文办文程序,以“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文件”进行通报表彰,并在适当的会议上颁发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联系人:尤昌霖,联系电话: 0591-88019329。
附件:2014年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4年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
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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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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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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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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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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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推荐单位(章) 2014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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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分析报告已参加 评比,获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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