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统办〔2014〕23号
省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作出安排。现将《2014年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4年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福建省统计局将继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努力提升统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现就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作如下安排: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通过统计门户网站公布《2014年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按期发布福建省社会经济统计指标数据、《福建统计年鉴》;发布统计政务和经济信息,包括《为社会建言献策》等栏目。(责任单位: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工作。继续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局长接待日”、“统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公众媒体解读统计数据,并宣传统计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继续向社会公开局年度经费预决算和使用情况,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责任单位:财务处)
做好规划计划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局年度统计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和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处、办公室)
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统计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的公开。(责任单位:政法处、设管处)
推进统计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结合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开展灵活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塑造良好的统计执法形象。(责任单位:政法处、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局长信箱栏目为重点,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切实做好与公众互动、在线访谈的预告和播放、在线调查和在线征集意见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处、数管中心及相关处室)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信息公开,要坚持依法、严谨、规范地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尤其要处理好课题类、历史统计数据类、行政处罚类等特殊类型的信息公开申请,并完善申请渠道、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对多次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要酌情考虑整理归入主动公开的范围。要妥善应对有可能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责任单位: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完善统计数据、年度报告、定期报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基础性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责任单位: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