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统办〔2010〕51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大力加强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案件。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共检查统计调查单位4384家,立案处理242起统计违法案件。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案释法,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进一步推进全省依法统计工作,现将1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如下:
一、虚报统计资料案件
三明市统计局查处的泰宁县祈福竹制品厂2009年1-8月份现价工业总产值上报数高于实际数429.6万元,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构成虚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二、瞒报统计资料案件
部分统计调查对象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以低于实际数上报统计数据,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其中:
(一)福州市统计局查处的翰林汇力(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9年1季度批发额上报数低于实际数1133.8万元;福州惠而多百货有限公司2009年6月本月销售额上报数低于实际数168.6万元;
(二)晋江市统计局查处的福建省晋江市池达仕鞋业有限公司2009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报数低于实际数4864万元;晋江市励精汽配有限公司2009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报数低于实际数1964万元;
(三)漳州市统计局查处的福建省诏安第一中学2009年度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上报数低于实际数114.3万元;
(四)三明市统计局查处的建宁县百家惠超市2009年1-7月份商品零售额上报数低于实际数789万元;
(五)宁德市蕉城区统计局查处的宁德市先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报的2009年度其他资金来源数低于实际数1039万元;
(六)南平市延平区统计局查处的南平市居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0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00多万元,未按要求如实向南平市延平区统计局报送。
三、伪造统计资料案件
福建省统计局查处的莆田市秀屿区双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上报的2009年1-9月份工业总产值没有任何原始凭证为依据,构成伪造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四、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件
2010年5月,厦门市思明区统计局查处的厦门贝特如服饰有限公司2009年一季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上报数低于实际数25万元,职工人数上报数低于实际数38人;2009年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上报数低于实际数64.4万元,职工人数上报数低于实际数40人,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五、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案件
六、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案件
(一)莆田市英龙活塞环厂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案件。
(二)龙岩肥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案件。2009年3月,龙岩市新罗区统计局对龙岩肥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上报的有关报表进行审核中,对填报的主要经济指标存有疑问,依规向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责令其进行核实并在15日内答复,但该公司逾期拒不答复。2009年7月,新罗区统计局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三)福建山特电机有限公司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案件。2010年4月,福建山特电机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2010年一季度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报表,福安市统计局依法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查询有关原因,并责令该单位在十五日内据实答复,但该公司逾期拒不答复。2010年6月,福安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立案处理。
二○一○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统计 违法案件 2010年 通报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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