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1-07-20 15:43

部门(单位)名称

福建省统计局(本级)

部门预算编码

349301

年度
预算
安排
(万元)

资金总额

5970.15

项目支出

2408.93

基本支出

3561.22

年度
总体
目标

一、进一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二、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
四、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
五、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
七、进一步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年度
履职
目标

部门职能

年度目标任务

支出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保障部门基本支出

保障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项目

3294.06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起草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各设区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7.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8.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设区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9.按规定协管设区市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10.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11.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参与重大研究;2.推进统计改革;3.强化统计基础建设;4.组织重大调查;5.加强统计法制建设;6.服务领导决策、服务部门、服务基层与公众

常年性专项业务费、统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全省经济形势分析经费等

2677.0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内涵解释

设置依据

指标计算公式或方法

评分标准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积极参与和配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活动,按照领导要求提供无差错的相关统计资料的数量

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两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配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活动,按照领导要求提供无差错的相关统计资料

依据省委、省政府开展的重大活动要求和《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属不定期工作。2018年提供9件,2019年提供10件,2020年11件。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10.00件

开展重大事件对我省经济社会影响情况监测的次数

开展重大事件对我省经济社会影响情况监测,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前3年平均完成2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2.00次

完成有质量的重点调研分析的数量

加强预警和监测,及时掌握经济运行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有质量的重点调研分析。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年完成7篇,2019年完成7篇,2020年完成8篇。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7.00篇

开展“百千”增产增效制造业重点企业统计监测的数量

根据省两办《突破“难、硬、重、新”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开展“百千”增产增效制造业重点企业统计监测。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20年完成2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2.00次

开展制造业技改投资统计监测的次数

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安排,做好制造业技改投资统计监测,一年3次开展制造业技改投资统计监测。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9年新设指标,2019年完成3次、2020年完成4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3.00次

开展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投资统计调查的次数

积极推进投资领域改革,做好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监测,开展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投资统计调查,及时反映投资全领域实施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以及《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
要求。2019年新设指标,2019年完成2次,2020年完成3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3.00次

完成服务业单位统计调查工作的数量

依托联网直报平台,完成服务业单位统计调查工作。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年完成5857家;2019年完成7114家;2020年完成8006家。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7000.00家

向省自贸办提供“四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报表的次数

配合省自贸办做好福建省自贸试验区统计工作,省自贸办提供“四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9年新设指标,2019年完成3次、2020年完成4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3.00次

完成设区市GDP统一核算工作的次数

研究核算方法改革对GDP数据影响,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核算方案,做好市县GDP统一核算工作,完成设区市GDP统一核算工作,实现各设区市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省数在总量、速度和结构上的衔接。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9年新设指标,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2次、3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3.00次

完成省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统计监测的数量

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完成省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统计监测。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工作部署。2019年新设,完成98家,2020年完成147家。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120.00家

新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增加数量

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与管理工作,新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增加。

国家统计局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2017年76318家,2018年117364家,2019年154689(隔年)。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116000.00家

开展全省“龙头培育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次数

开展全省“龙头培育企业”统计监测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培育龙头企业后备力量提供参考。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20年完成2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2.00次

形成人口普查相关的时效性强的专题分析报告的数量

利用人口普查数据开展全面分析,聚焦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和主要问题,形成时效性强的专题分析报告。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20年新设指标,完成5篇。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5.00篇

编印普查数据或成果资料的数量

开展人口普查资料开发,编印普查数据或成果资料。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20年完成2本。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2.00本

完成三甲医院的试算工作的数量,完善卫生行业研发活动统计方法制度。

参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改革方向,将未纳入教育、科技部门研发统计范围的三级甲等医院纳入研发调查范围,完成三甲医院的试算工作,完善卫生行业研发活动统计方法制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以及《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要求。2020年完成9家。

计数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9.00家

抽取全省百岁老人完成调研问卷的填报的数量

组织开展对全省人口普查登记的百岁老人全面核实和回访调研工作,抽取全省部分百岁老人完成调研问卷的填报。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上轮人普完成300名回访。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300.00人

编制年度福建省广义政府、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住户等4个部门的资产负债表的数量

开展福建省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编制年度福建省广义政府、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住户等4个部门的资产负债表。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年新设指标,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1个、3个、4个部门的资产负债表。

计数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4.00个

开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度试算工作的次数

参照国家《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方案(试行)》,按照最新民营经济口径,开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度试算工作。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20年完成1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1.00次

开展快速调查的次数

围绕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或突发事件,开展快速调查。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9年新设指标,近两年平均完成3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3.00次

开展福建省民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的次数

根据《2021年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点》要求,开展福建省民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20年完成2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2.00次

在统计网站发布工业、投资、消费、房地产等运行情况分析的数量

在统计网站发布工业、投资、消费、房地产等运行情况分析。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2019、2020年分别完成76、78、88篇。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81.00篇

向海洋渔业部门提供有关农业统计数据的次数

向海洋渔业部门提供有关农业统计数据,为建设海洋强省、海洋经济发展情况提供参考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9年新设指标,完成3次,2020年完成4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3.00次

完成全省企业用工调查的次数

做好就业和用工形势分析,完成全省企业用工调查。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年完成3次,2019年完成4次,2020年完成5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4.00次

质量指标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符合条件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数量。

加强统计设计管理,严格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符合条件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9年新设指标,完成审批5个,2020年完成6个。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6.00个

指导部门规范使用统计标准的次数。

加强部门统计能力建设,指导部门规范使用统计标准。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完成4次,2019年完成5次,2020年完成6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5.00次

每年现场指导重点企业申报数据的数量,并确保申报数据零差错。

根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改革,加大对企业研发创新统计报表的指导力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现场指导重点企业,确保该企业申报数据零差错。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9新设指标,2019年指导3家,2020年指导4家。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4.00家

每年完成企业现场回访的数量

加强对限下批零住餐业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的指导,每年完成部分企业现场回访,进一步提高限下样本单位数据质量。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20年完成5家。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5.00家

回访2020年以来国家统计局移交我省的统计违法举报案件整改情况的数量。

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实施意见,全年回访2020年以来国家统计局移交我省的统计违法举报案件整改情况,确保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9年新设指标,近3年平均回访11家。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11.00家

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举报案件核查等,检查单位的数量

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举报案件核查等。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年209家,2019年219家,2020年完成243家。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230.00家

配合省效能办做好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设置、数据收集、测算评估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工作完成率。

配合省效能办做好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设置、数据收集、测算评估等工作,100%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保质完成资料提供。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闽效综〔2021〕2号。历年均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统计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100.00%

保质完成对设区市和省直各单位公众评议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率

落实省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保质完成对设区市和省直各单位公众评议工作。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闽效综〔2021〕2号。历年均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统计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100.0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率

反应单位预算资金拨付情况

2021年统计局财务工作部署

资金拨付率=实际拨付资金/财政预算资金*100%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80.00%

成本指标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1年财务工作部署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1-2021年一般性支出/2020年一般性支出*100%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1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媒体或现场互动等方式集中开展统计(普查)宣传的次数

通过媒体或现场互动等方式集中开展统计(普查)宣传,营造知法、敬法、守法的氛围。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年完成3次,2019年完成4次,2020年完成5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4.00次

开展统计法宣教活动的重要专业或地区的数量

落实《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专业年报,对重要专业或地区开展统计法宣教活动,及时公开曝光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按照要求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在平台上进行公示。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年完成4个,2019年完成5个,2020年完成5个。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5.00个

开展统计相关知识宣传的次数。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作用,开展统计相关知识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的认知度。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20年新列入指标,完成5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5.00次

开展统计数据解读或在线访谈的次数

加强政策与统计数据解读,开展统计数据解读或在线访谈。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2019、2020年分别完成4、4、5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4.00次

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的次数

针对社会经济热点,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9年新设指标,2019、2020年分别完成3、4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4.00次

生态效益指标

开展重点耗能工业企业主要产品单耗情况调查的次数

开展重点耗能工业企业主要产品单耗情况调查,加强监测分析研判,为能源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20年完成2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2.00次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的市、县(区)数量

深化《统计法》和《意见》《办法》《规定》宣传学习,加强警示教育,继续推动市、县(区)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9年新设指标,完成6个,2020年完成8个。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7.00个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被省委、省政府采用各类统计信息的数量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报送信息,被省委、省政府采用各类统计信息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近3年平均完成24条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24.00条次

为省直部门提供数据咨询服务的次数

配合省发改委做好《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数据统计,为省直部门提供数据咨询服务。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统【2021】24号)以及2021年统计工作部署。2018完成30次,2019年完成37次,2020年完成45次。

计数法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完成数/目标数)*100%*满分

≥38.00次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