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统函〔2018〕32号
省财政厅: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项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8〕1号)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我局采取自行评价的方式,认真组织2017年度专项支出和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函报如下:
一、2017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对所有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逐一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100%,自评项目如下:
(一)《常年性统计业务经费》项目财政拨款1278.58万元,实际支出842.71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经常性统计业务方面的开支。
(二)《统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财政拨款215.3万元,实际支出203.26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机房、核心设备、网络、统计软件、其他信息化设备等的故障维护相关开支。
(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经费》项目财政拨款3248.59万元,实际支出1169.96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相关开支。
(四)《2015年福建省1%人口抽样调查省级经费》项目财政拨款501.36万元,实际支出202.88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相关开支。
(五)《2015年节能淘汰落后产能(省属节能技改和能力建设项目)》项目财政拨款2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该项目已完结,2017年无经费开支。
(六)《省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省级节点建设项目结转结余》项目财政拨款33万元,实际支出33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联网直报系统省级节点建设项目相关开支。
(七)《海洋经济统计专项经费》项目财政拨款18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该项目已完结,2017年无经费开支。
(八)《互联网经济统计研究经费》项目财政拨款50万元,实际支出34.56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互联网经济统计研究相关开支。
(九)《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工作经费》项目财政拨款88万元,实际支出11.63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工作相关开支。
(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项目财政拨款3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该项目已完结,2017年无经费开支。
(十一)《全省经济形势分析》项目财政拨款235万元,实际支出15.67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全省经济形势分析相关开支。
(十二)《人才专项经费》项目财政拨款2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该项目2017年无经费开支。
(十三)《少数民族专项》项目财政拨款12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该项目已完结,2017年无经费开支。
(十四)《第三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财政拨款130.63万元,实际支出18.1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第三次经济普查相关开支。
(十五)《厅减排及执法工作经费(环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经费)》项目财政拨款28.2万元,实际支出15.58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环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相关开支。
(十六)《2017年福建省投入产出调查经费》项目财政拨款37.47万元,实际支出10.4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投入产出调查相关开支。
(十七)《预留行政政法部门执行中新增事项支出》项目财政拨款4.58万元,实际支出4.58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对照《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我局对2017年度部门全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保障履职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经自评,已完成2017年度绩效目标和年度总体目标。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编制年度预算时,财务部门按业务部门工作方案,编制细化项目预算,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围绕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
在项目实施阶段,按照省财政厅批准的年度预算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以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为原则,做好经费保障和监督,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根据项目管理要求,我局对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并在实施过程中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用自行评价的方式,组织对本部门预算绩效进行评价。
附件:1.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2.福建省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福建省统计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