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性统计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16年)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7-31 01:2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常年性统计业务经费》为我局常年性业务费。

(二)资金使用状况

项目经费来源为省财政拨款,项目总投入1427.69万元,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016年项目支出1100.19万元,资金使用率率为77.16%。主要内容是:办公费294.32万元,差旅费101.16万元,会议费44.21万元,印刷费66.72万元,培训费243.31万元,邮电费22.91万元,劳务费34.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5.31万元,维修维护费6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89万元,其他费用139.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6.81万元。

(三)主要绩效目标

1.继续在统计改革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对经济新常态研究,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动性;

3.进一步完善正统网各项服务功能;

4.建设法治统计,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努力做到“应统尽统”;

5.继续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6.加强第三产业统计的方法制度研究;

7.加强技术支持和信息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化保障。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评价主体、范围和评价方法

项目评价主体为福建省统计局,评价范围为常年性统计业务经费项目2016年开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开展自评。

(二)评价指标分析

1.年初绩效目标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率达到100%,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率达到80%以上。目标完成情况为: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率达到100%,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率达到77.06%。

2.开展省直党群机构和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对14个省直党群机构和39个省直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公众评议,每个部门完成400个有效调查样本,共计调查21200个样本量,已完成该项绩效目标。

3. 开展设区市环境满意度调查,对9个设区的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本地居民对本区域环境满意度调查,每个设区的市调查1000个有效样本,平潭综合实验区调查400个有效样本,共计调查9400个样本量,已完成该项绩效目标。

4. 入驻正统网企业设定绩效目标为5000家,实际完成7382家。

5.完成各项统计调查和报表及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及社会、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内容准确丰富、服务政府及社会各界需要。并且在工作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水平和主动性,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三)评价结论

对照2016年度资金执行情况及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情况,综合评价得分。本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自评等级优秀。

三、存在问题

(一)调查对象的配合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调查项目多,调查对象不愿意填报;二是部分调查对象害怕自身利益受到侵害,不配合调查。

(二)调查对象的隐私保护意识会影响调查的开展现代社会,人们的隐私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相当一部分调查对象对于部分信息不愿意透露。调查中可能遇到大量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对调查工作带来不便。

(三)部分调查企业存在统计违法违规现象

(四)个别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统计常年专项业务费主要是保障我局经常性调查工作的经费,调查项目繁多,以各调查结果为绩效目标难以实现。

(五)统计常年专项业务费是我局的业务经费,故该项目的绩效评价需要各处室和人员的积极参与,目前对于该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由办公室(财务处)负责,缺乏必要的工作实践。

四、有关建议

(一)提高调查员队伍质量,加强管理,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的优秀人员选入调查队伍。杜绝调查员不入户或入户走过场的现象,确保整个调查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二)要求调查人员在遵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还必须强化政策解读,打消调查对象的疑虑,争取调查对象的信任。

(三)我局开展全省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把严格报表上报制度、加强依法统计作为统计法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地走访部门、企业,通过调查和分析,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情况。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覆盖面,严肃认真地查处拒报、瞒报和虚报统计违法行为,努力做到“应统尽统”、“不得虚统”,确保数据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工作,了解项目开展情况,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

(五)在今后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加强与各处室之间沟通和交流,继续完善指标体系,提高自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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