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经费)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7-31 01:18

主管部门名称:福建省统计局

专项名称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经费

概况

1.执行年限:2016年-2018年;
2.预算安排3048.59万元;
3.主要工作任务: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总体绩效目标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绩效目标

评价指标

绩效内容

绩效标准

全年绩效目标

投入

时效目标

目标1

11月底前完成逐级完成彻普查方案布置、培训

2016年11月前完成

2016年11月前完成

时效目标

目标2

12月底前各级普查机构完成普查经费、物资准备工作

2016年12月前完成

2016年12月前完成

时效目标

目标3

11月底完成普查员选聘、培训

2016年11月前完成

2016年11月前完成

成本目标

目标1

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财政厅或部门相关支出标准

按财政厅和局有关规定开支普查经费

按财政厅和局有关规定开支普查经费

产出

数量目标

目标1

完成农普普查对象普通农户的普查

559万

559万

数量目标

目标2

完成农普普查对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

7万

7万

数量目标

目标3

完成农普普查对象规模农业经营户的普查

13万

13万

质量目标

目标1

各级普查机构逐级贯彻普查方案

各级普查机构按照我省制定的普查方案贯彻执行

各级普查机构按照我省制定的普查方案贯彻执行

质量目标

目标2

普查经费、物资准备满足普查方案要求

普查经费、物资准备满足普查方案要求

普查经费、物资准备满足普查方案要求

质量目标

目标3

普查员选聘、培训达到普查方案要求

普查员选聘、培训达到普查方案要求

普查员选聘、培训达到普查方案要求

效益

社会效益目标

目标1

普查宣传是否到位,普查对象知晓率

95%以上

95%以上

社会效益目标

目标2

普查是否得到运用

2018年普查数据得到开发运用

2018年普查数据得到开发运用

社会效益目标

目标3

政策咨询建议是否对党政决策有积极影响

党政决策参考农普数据

党政决策参考农普数据

可持续影响目标

目标1

项目是否有利于国家、省制定科学的农业政策

普查数据有利于国家、省制定科学的农业政策

普查数据有利于国家、省制定科学的农业政策

可持续影响目标

目标2

项目是否对农村扶贫有积极影响

有利于精准扶贫工作

有利于精准扶贫工作

可持续影响目标

目标3

项目是否有益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政府统计公信力得到提高

政府统计公信力得到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

目标1

普查地区乡镇、行政村认可度

95%以上

95%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

目标2

普查地区被调查户认可度

95%以上

95%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

目标3

普查地区普查员和指导员认可度

95%以上

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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