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6-29 03:01

闽统函〔2017〕66号

省财政厅:

根据贵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我局认真组织《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经费》《常年性统计业务经费》《统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等三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函报如下:

一、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一)《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经费》项目财政拨款4538.7万元,实际支出1793.55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支出

(二)《常年性统计业务经费》项目财政拨款1427.69万元,实际支出1100.19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经常性统计业务方面的支出。

(三)《统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项目财政拨款89.3万元,实际支出63.3万元,该项目经费用于机房、核心设备、网络、统计软件、其他信息化设备等的故障维护方面的支出。

以上三个项目资金总量为6055.69万元,占本部门专项资金比例为78.88%。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编制年度预算时,财务部门按业务部门工作方案,编制细化项目预算,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围绕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

在项目实施阶段,按照省财政厅批准的年度预算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以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为原则,做好经费保障和监督,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根据项目管理要求,我局对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并在实施过程中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预算执行结束后,挑选自评项目,并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对本部门预算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并从绩效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参与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各专项支出承担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结束后,对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三、项目绩效自评的结果

(一)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经费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常年性统计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统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级等级为优秀。

 

附件:1.《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经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常年性统计业务经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3.《统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福建省统计局

2017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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