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6〕85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31号),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起草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各设区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设区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按规定协管设区市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统计部门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统计局 |
财政拨款 |
99 |
97 |
中国粮食及农业统计中心福州分中心 |
财政拨款 |
18 |
17 |
福建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
财政拨款 |
22 |
19 |
三、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统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第九次党代会、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的要求,建设法治统计,继续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继续遵循“以服务换数据,以服务促发展”的福建统计工作理念,继续以“超越统计”的思维,建设新常态下的“不平庸的福建统计”,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创新高效优质的统计服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在统计改革上下功夫、作文章,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精心组织,进一步提高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各项专项调查数据质量。
(三)加强对经济新常态研究,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动性。
(四)进一步完善正统网各项服务功能。
(五)建设法治统计,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努力做到“应统尽统”。
(六)继续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七)加强第三产业统计的方法制度研究。
(八)加强技术支持和信息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化保障。
(九)继续开展“全员素质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执行能力和工作能力。
(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省统计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656.04万元,本年收入5305.79万元,本年支出4468.8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92.99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5305.8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162.90万元,增长28.0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302.2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58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4468.8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50.42万元,减少7.2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915.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00.55万元,公用支出514.71万元。
2.项目支出1553.5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400.9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77.97万元,下降7.91%,主要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6.0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381.16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2015年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经费支出减少。
(二)科学技术支出33.2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32.76万元,下降49.66%。主要原因是科技发展主要指标统计支出减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0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3.40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7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0.30万元,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支出增加。
(五)节能环保支出10.7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2.71万元,下降20.09%。主要原因是省属单位节能项目支出减少。
(六)农林水事务4.4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6.22万元,下降78.40%。主要原因是海洋与渔业经济调查、农业产业化发展调查等支出减少。
(七)资源勘测电力信息等事务0.5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26.67%。主要原因是企业财务数据调查、工业目标运行监测支出增加。
(八)住房保障198.1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1.06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4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1.16万元,同比下降56.3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6.5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出国(境)开展新兴产业统计交流、业务培训等。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组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组团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6人次。与2014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35.61%,主要是: 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车辆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50.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车辆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00%和32.50%,主要是: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无公务车辆购置费;继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三)公务接待费3.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来访宾客和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5批次,接待总人数448人。与2014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5.80%,主要是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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