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龙岩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统计法》,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主要亮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各级司法部门要将其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广泛宣传,注重把握宣传的角度、口径、用语,确保方向正确、内容客观、解读正面。二要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杜绝统计造假、非法干预统计工作行为;要持续强化统计监督,推动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强化监督成果运用,严肃处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三要进一步优化统计工作保障。要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宣传,增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各县(市、区)要将统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应统尽统、统必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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