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叶飞文
副局长 林英厦 杨洪春 郭善耘 总统计师 黄向晖
《福建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7月26日向社会全文公布。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有关内容,8月28日,龙岩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培训会,会上就《条例》的制定背景、依据以及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各县(市、区)、经开区统计局局长、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力保障,是破解统计工作堵点、难点问题的现实需要,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作了较为全面的规范。
会议要求,全市统计系统要学深悟透《条例》精神,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二要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纳入“八五”普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重要内容,推动《条例》进党校,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三要强化解读运用。《条例》的出台为基层统计机构人员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坚实后盾,要把《条例》与各项统计工作紧密结合,推进统计服务提质增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