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数据资产核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探索构建贴合本地发展实际的数据资产统计核算体系,精准核算数据资产存量与流量价值,持续健全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数据相关人员数量、人员费用情况,企业购买外部数据产品、外部数据服务、租赁外部算力、数据库运营维护支出等相关支出情况,企业用于数据相关活动的资产、原价及折旧摊销情况、数据资产入表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辖区内抽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金融业,教育业企业法人单位,共150家左右。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重点调查方法,抽取不少于150家“四上”企业通过面访、电话调查等方式开展调查。
五、组织方式
福州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统计局完成数据采集、在线审核、汇总分析。
六、数据发布
福州市统计局形成调查报告报送福建省统计局。调查结果仅供统计机构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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