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薪酬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5-02-12 08:32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不同职业劳动者工资报酬情况的统计分析,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调整生产经营、与劳动者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数据参考。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9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辖区内覆盖18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不含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国际组织行业门类)的各类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各类职业从业人员(不含军人和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季报的统计范围是部分定点监测城市辖区内各类企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年报数据的样本采用分层、PPS系统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数据的样本采用重点调查方法进行选取)。季报数据的样本采用典型调查方法进行选取。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组织、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所需经费。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获取的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企业人工成本等信息原则上每年第三季度前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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