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反映我市社会综合发展规模、结构、速度和效益,评估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为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发展政策和发展战略、监测分析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以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社会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社会服务、司法、公安、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八个方面的报表。
三、调查对象
本制度调查对象为泉州市社会领域的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报表调查制度在本级执行,数据取自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记录,不重复开展统计调查。
五、组织方式
各部门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按时通过电子邮件和加盖公章的纸介质方式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资料不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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