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和内容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公众对本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情况的满意度,多角度考核评价各乡镇(区)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绩效,为年度绩效考评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主要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社会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评议各乡镇(区)完成任务、优化服务、改善民生、创新机制和提升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情况。
二、调查范围、对象、方法
(一)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全县15个乡镇和诏安工业园区。
(二)调查对象
1.乡镇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县级以上政协委员;
2.企业经营者;
3.城乡居民。
(三)调查方法
集中评议、电话抽查、现场抽样调查。
三、调查时间
2024年12月1日-22日,确定调查方案和问卷。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24日,调查培训和具体执行。
2025年2月10日-23日,调查数据录入汇总。
四、数据处理
调查数据由诏安县统计局负责录入、汇总,汇总结果报送县效能办,数据不对外公布。
五、质量控制
(一)统一标准。为保证全县调查资料的范围、分类和计算方法的统一性,诏安县统计局必须严格执行调查方案,按照统一要求、统一规定、统一流程、统一标准开展调查工作,严肃调查纪律,以求实敬业精神认真做好调查及保密工作。
(二)科学抽样。严格按照规定选定抽样框,按照随机抽样方法选择调查对象,确保样本代表性。
(三)规范调查流程。一是要求所有调查员必须遵守调查访问纪律,接受规范的调查培训,提高访问技巧;二是要求调查员访问做到认真、耐心、不得主观臆造、弄虚作假;三是调查员将分发的问卷收回并封签确认,原始问卷由诏安县统计局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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