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托育服务统计调查制度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4-10-22 14:47

  一、调查目的

  全面、系统、准确掌握福建省托育服务资源供给特征、供给能力及托育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动态监测我省托育服务发展概况,为促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托育服务规范发展提供实证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调查内容

  福建省托育服务发展总体情况、托育服务资源的区域分布以及托育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场地条件、人员情况、入托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福建省范围内在相关部门登记或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实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托育服务的机构(包括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等)。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组织方式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在确保避免基层数据重复上报的前提下,按要求采集托育服务机构信息,通过福建省人口计生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审核汇总报送。福建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全省数据的汇总。

  教育厅每年第一季度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共享上一年全省及各市幼儿园托班的班数、幼儿数等相关数据。

  六、数据发布

  调查取得的年报统计资料于次年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的卫生健康事业统计公报对外发布,其他数据为部门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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