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我市社会综合发展规模、结构、速度和效益,监测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为本级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发展政策和发展战略,检查和监督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提供依据,满足我市年度统计摘要、统计年鉴、社会发展状况统计以及建立社会发展数据库需要,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一)漳州市教育情况,包括: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基本情况、民办教育基本情况等。
(二)漳州市卫生事业情况,包括:卫生人员基本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等。
(三)漳州市文化建设情况,包括:文化表演、图书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
(四)漳州市其他社会领域基本情况,包括:社会服务、司法、法院、治安、社保、医保、安全生产、市场监督管理、科技等反映社会发展状况的相关领域基本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及范围包括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服务、司法、法院、公安、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安全生产、市场监督管理、科技等14个社会领域的主管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报表调查制度在本级执行,数据取自各主管部门的行政记录,不重复开展统计调查。
五、组织方式
各部门按照统计制度按时通过电子邮件和加盖公章的纸介质方式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资料不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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