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不同职业劳动者工资报酬情况的统计分析,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调整生产经营、与劳动者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数据参考。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有四项:一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所属行业、企业规模、登记注册类型、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等;二是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包括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折旧、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福利费用、教育经费、保险费用、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度预期增长率等指标;三是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包括企业中劳动者的性别、出生年份、学历、参加工作年份、职业、技术技能等级、用工形式、劳动合同类型、全年周平均工作小时数、是否工会会员、全年工资报酬合计等指标。四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性别、出生年份、学历、职业、工作所在地、全年实际工作月数、全年平台在线时长合计、全年实际服务时长合计、全年劳动报酬合计及其分项等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90个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法人单位;二是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统计范围:全省。调查覆盖18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不含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国际组织行业门类)各类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各类职业从业人员(不含军人和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四、调查方法
年报数据的样本采用分层、PPS系统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数据的样本采用重点调查方法进行选取)。季报数据的样本采用典型调查方法进行选取。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所辖范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组织、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所需经费。
六、数据发布
企业薪酬统计调查信息公开发布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以及调查范围、调查方法、指标解释等相关技术说明。调查数据原则上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公布。为规范数据发布,企业薪酬统计调查信息的发布要符合国家统计数据发布的有关规范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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