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2-2024)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3-02-13 16:58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林业草原的总体状况,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计任务,为各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在福建省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

  三、调查内容

  包括资源管理类、生态保护修复类、产业发展类、从业人员类、投资建设类和其他类的调查内容。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季度报表,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统计年报数据和当年各季度数据。

  五、调查方法

  主要采用全面调查方法,个别报表指标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

  六、组织实施

  由福建省林业局组织实施,局直各单位分别负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与上报。

  七、统计资料公布的时间、渠道

  本制度所涉及的数据将在次年10月后以年鉴等形式对全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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