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和评估厦门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状况,科学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厦门市统计规定》的规定,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调查。
二、调查内容
数字技术引进和使用所直接引起的成本费用变动、资金收益变动、劳动力分配变动以及对自身数字化转型情况评价。包括所采用的数字技术、因引进、应用数字技术或采购相关设备的支出、因对普通技术职工进行数字技术应用及数据资源管理业务培训的支出、与数字技术相关的投资、与数字化设备相关的折旧、数字化技术研发创新活动相关的研发投入、数字技术职工占比,以及采用相应数字技术后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的影响程度等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调查对象为厦门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与数字经济产业相关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依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规定,调查范围为05大类数字化效率提升业。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取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
五、组织方式
厦门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开展2021年厦门市数字经济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在厦门市登记注册的与数字经济产业相关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等准确及时地完成数据的报送任务。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原始表格及数据不对外公布共享,仅供数字经济产业统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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