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满足2021年泉州市鲤城区绩效评估工作的需要,以科学的绩效考评激发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调查内容
通过《区领导、区第二、第三和第四系列部门领导对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第一系列)》《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委会对所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企业经营者对所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城镇居民对所属街道党工、办事处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等问卷,对各系列的工作作风及工作效率开展满意率调查。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领导,第二、三、四系列部门主要领导,各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经营者代表、居民代表等。
调查范围:泉州市鲤城区四个系列共61个单位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采用信函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信函调查由区统计局直接组织实施,通过直接送达、委托送达和邮政挂号的方式分发回收调查问卷。电话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由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并负责全程监督,确保调查质量。
五、组织方式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评估公众评议调查工作。
六、数据发布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将调查结果中的公众评议满意率得分及调查报告报送泉州市鲤城区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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