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厦门市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情况,反映“三新”经济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等方面进展和成效,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为各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套制度包括“三新”经济增加值、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十二类共十八张表。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从事“三新”相关业务的企业法人、机关事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等。
四、调查方法
由市统计局相关专业科室利用已有企业数据汇总加工,利用相关部门调查资料或其他行政记录,不重复开展统计调查。
五、组织方式
厦门市统计局负责统计催报、数据审核、统计分析。市统计局相关专业科室利用已有企业数据汇总加工,综合处汇集和整理“三新”统计监测数据资料。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取得的数据由厦门市统计局形成分析报告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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