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19 10:22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林业草原的总体状况,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计任务,为各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在福建省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

三、调查内容

包括资源管理类、生态保护修复类、产业发展类、从业人员类、投资建设类和其他类的调查内容。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季度报表,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统计年报数据和当年各季度数据。

五、调查方法

主要采用全面调查方法,个别报表指标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

六、组织实施

福建省林业局组织实施,局直各单位分别负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与上报。

七、统计资料公布的时间、渠道

本制度所涉及的数据将在次年10月以年鉴等形式对全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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