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公众对永春县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建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全面了解公众对永春县县直单位效能建设等工作的满意度,为2020年度永春县绩效评估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参考市对县评议内容和问卷设计,对不同对象制定不同调查问卷。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县领导(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班子)、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县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县党风廉政监督员、县离退休老干部、乡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企业(个体)经营者、城乡居民等。
调查范围:永春县各乡镇及县直(省市驻永)单位。
四、调查方法
采用分层、随机等距抽样及全数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与实施
县领导(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班子)、县直单位主要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县党风廉政监督员、县离退休老干部、乡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企业(个体)经营者采用信函调查;城乡居民、县直政府部门的服务相对人等采用电话调查。
六、数据发布
永春县统计局(城调队、农调队)将调查结果中的公众评议满意率得分及调查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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